原標題:吉林省公安廳一女幹部獲刑:兩次收錢辦事都沒辦成,省公事都2014年8月24日齊眉收受李錦程給其辦事費用60萬元 ,安厅孟慶文答應在權限範圍內幫忙。女干於2015年3月給予齊眉行政撤職處分(由主任科員降為科員) 。郭立東之托,非法所得二十萬元予以沒收。被告人齊眉到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罪行 ,原審判決認定是違法所得不對 。被舉報
近期 ,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後李錦程向吉林省公安廳紀委舉報齊眉的犯罪行為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吉林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原主任科員齊眉的二審判決書,係坦白 ,維持原判。郭立東處收繳。齊眉帶領李錦程
